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2019年7月19日我公司到贵局(德环芒责停字〔2019〕3号)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专项会议,落实整改要求,现将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兰鸿为组长,负债总协调,重点解决整改资金的筹措;公司监事吉佰全负责监督整改措施的组织落实,厂长余永强组织施工。
二是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是坚决执行停产整治决定。2019年7月19日,收到贵局停产整治决定书后,我公司立即执行停产整治决定,对未加工完成的原料交由客户处理;对生产设备进行停机清理;对生产区、原料区、仓储区进行不留死角的清理清扫。
(二)是针对锅炉烟尘超标问题,我们第一时间与锅炉设备厂商进行了及时联系沟通,要求厂商到现场对锅炉进行维护改造升级,确保锅炉达标排放。目前,厂方工程技术人员已就位,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1)是对锅炉进行整体维护清扫。(2)是对通风系统进行疏通改造。(3)对烟道系统通风容量进行了增容和疏通。(4)是对水雾除尘循环系统进行了清洗更新。(5)是对锅炉工进行了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针对可能产生的异味,我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将生产车间与原料区、产品区、仓储区进行隔离,使物品堆放有序。(2)将整个生产作业区(含车间、原料区、产品区、仓储区)进行全面封闭,防止异味外泄飘逸。(3)在整个生产作业区上方安装引风机,将可能产生的异味通过管道引入锅炉焚烧。(4)对原有除尘除臭系统进行清理清洗保养,使其更好发挥除臭除尘功能。(5)对整个生产作业区用石灰粉进行消毒去异味清扫,保证整个生产区干净整洁,无异味。
现各项工作措施正有条不紊地推进。
芒市吉鸿鱼粉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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