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芒市2018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浏览量:25544    作者: 日期:2019/7/1

一、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常态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7次集中学习,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培训内容,全市“万名党员进党校”课程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二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以书记、市长任组长的芒市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芒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于市环保局,充分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分别制定出台了《芒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芒办发〔201835号)、《芒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芒办发〔2018104号)等一系列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制度化、科学化提供了政策保障。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市委督查室牵头,市纪委、市环保局等单位抽调人员对各责任单位推进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推动整改责任落实。

(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空气质量。2018年上半年,由于不利气象条件因素以及出现空气污染天气措施不力等主客观因素,35月份芒市集中出现轻度污染以上天数22天,导致2018年工作处于一个很被动的局面。下半年,市委、市政府及时安排部署,采取了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大力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强化矿山扬尘管控、启动轻度污染预警等一系列措施。2018612月,芒市没有出现轻度污染以上的天气,PM2.515月平均值为52微克/立方米,612月平均值下降到21微克/立方米,全年PM2.5平均值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完成了省厅下达的PM2.5约束性指标任务。

(三)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水环境质量。2018年,除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1-5月份不达标以外,其他重要河库水质均能满足功能要求。针对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不达标整改,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芒市大河水环境质量达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芒市大河水环境质量达标整改方案》,组织开展芒市大河风平断面以上流域污染源普查,加强河道流域管理,完成城市3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搬迁关闭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4家规模化养殖场,积极推进实施中央资金支持的5300万元芒市大河污染治理项目。20186月—12月,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四)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城市饮水安全。按照《勐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市环保、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农田封禁、水源林生态补偿、保护区群众搬迁、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持续推进。2018年,勐板河水库和备用水源芒究水库水质年均值均达到Ⅱ类水质。

(五)采取最严措施,推进重点污染减排任务落实。2018年,省下达芒市重点减排项目8个,涉气项目6个、涉水项目2个。截至20181231日,西南水泥有限公司112月综合脱硝效率达到省级要求;云南红海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硅冶炼炉脱硫工程土建、主体工程及仪器仪表等辅助工程已全部完成安装,正在开展运行前的调试;芒市帕底工业园区日处理5000吨污水处理厂已正式投入运行;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芒市盛达泰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硅冶炼炉脱硫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工作已完成;芒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完成负荷率85%以上的任务。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弄相分公司工业硅冶炼炉脱硫工程建设滞后问题,市政府在全市工业增加值面临压力的情况下,对两家硅厂采取最严厉措施进行停产整改。

(六)加强环境执法,不断加大惩治违法行为的力度。我局进一步加大贯彻《环保法》力度,通过双随机执法与日常监察相结合,2018年,现场监察企事业单位550余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59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1份,罚款161.345万元,及时有效纠正了环境违法行为。

(七)关注民生问题,着力解决环境信访纠纷。2018年,市环保局共办理各类环境投诉纠纷信访175件,其中水污染16件、大气污染100件、噪声污染53件、辐射污染3件,光污染2件,其他污染1件。

(八)强化环保宣传,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报纸等载体,加大环保宣传力度。2018年,在“生态芒市”官方微信发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100条,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40条,在《德宏团结报》发稿5篇,上报政务信息91条。与德宏广播电台签订生态环境宣传协议,每天早间播出生态环境信息。环境新闻报道做到了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

二、存在问题

虽然芒市在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全力以赴抓好各方面的工作,但在空气质量和芒市大河水质等主要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上仍然出现了下降情况,同时重点减排项目、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等重要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省级下达约束性指标未全面完成,考核存在被动局面。空气质量优良率未达省政府要求2018年优良率达到97.5%以上的要求。红海硅厂、越盛硅厂脱硫工程重点减排项目没有按照时间进度完成,虽然政府采取停产措施,但是也可能存在省级不认可的情况。二是环境质量有所下降。空气质量总体情况较2017年呈现整体下降趋势。根据《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通报20181-12月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情况的函》(云污防函〔20192号)精神,2018年芒市空气优良率为93.6%,较去年97.5%下降3.9个百分点,同时大气污染物6个基本项目指标中5个项目浓度平均值变差,二氧化硫上升15%NO2上升10%PM10上升20%PM2.5上升17%O3上升5%。芒市大河风平断面20181-5月水质均不达标,全年平均值因氨氮超标(2018年均值为1.0079mg/L),水质从2017年的年均Ⅲ类水质下降到Ⅳ类水质,水质有所恶化。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自身职责不清楚,甚至是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部分单位工作缺位,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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