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芒市云宏塑料制品加工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浏览量:5659    作者: 日期:2019/4/24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芒市云宏塑料制品加工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424日-2019430日。

  电话:0692-2133187     传 真:0692-2914559      通讯地址:芒市白象街101     邮 编:678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环评单位

1

芒市云宏塑料制品加工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芒市大湾村

芒市云宏塑料制品加工厂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334m23.5亩),总建筑面积19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塑料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库、宿舍、办公室和厨房;并建设配套的给排水等设施。

建设规模:建设2条聚乙烯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年生产6000吨废旧塑料再生颗粒。

本项目建设工程内容详见表2-1

2-1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原料堆场

占地面积为700m2半封闭彩钢瓦棚,用于储存本项目收购的废塑料

已建、兼做分选区

废塑料

生产车间

车间占地面积为800m2,顶棚为轻钢结构彩钢瓦的半封闭式车间,主要包括破碎区、清洗池、半成品区、生产线、成品区等

已建

1

破碎区

占地面积30m2,安装破碎机1台,用于破碎原材料

已建

2

清洗池

1个,容积20m3,用于废旧塑料的清洗

已建

3

生产线

2条,将半成品加工成产品聚乙烯塑料颗粒

已建

4

半成品区

占地面积100m2,用于堆放破碎清洗完成的半成品

已建

5

成品库

占地面积约150m2,用于储存本项目生产的产品

已建

配套工程

生活区

占地面积450m2,主要包括宿舍、办公室、厨房

已建

1

宿舍

占地面积约90m2,砖混结构

已建

2

办公室

占地面积为30m2,砖混结构

已建

3

厨房

占地面积为25m2,砖混结构

已建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的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均为自来水,能够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已建

供电

由南方电网供给,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

已建

排水工程

排水

雨污分流。清洗废水经十一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废旧塑料的清洗用水,不外排;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施用于周围农田,不外排。厂内雨水经雨水排水沟排入芒市河

环评提出

环保工程

废水

生产废水——十一级沉淀池(共11个,总容积约147m3/d);

生活污水——10.1m3隔油池、12m3的化粪池

事故废水——140m3的清洗废水事故池

环评提出

废气

设置1套集气罩+过滤棉+光氧等离子装置+15m排气筒

环评提出

固废

小号垃圾桶10个,大号垃圾桶3

已建

危废暂存柜1

环评提出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内安装等降噪措施

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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