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24796    作者: 日期:2018/10/18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6701000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本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贯彻执行;组织编制芒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规划;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监督“三同时”制度的执行,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范围内污染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提出我市污染源限期治理的方案和建议;负责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依法征收排污费;协同州环境监测站对全市环境质量的常规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提出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定量考核任务,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指导我市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对外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或提案,接待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我市各乡镇、厂矿企业环境保护业务工作的开展和队伍建设;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026月,中共潞西市委、潞西市人民政府以“潞发 [2002]19号”《关于印发潞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下发,成立潞西市环境保护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职能组成部门,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纳入芒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工7个。其中行政5个,事业2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污防股、自然股、环境影响评价股、监察大队及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年末实有编制27人,其中行政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20人。

退休人员4人。无离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环境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756.7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其中基本收入448.58万元(人员经费为357.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91.08万元),项目收入308.18万元。2016年全局财政拨款收入共为1854.57万元,其中基本收入372.35万元(人员经费为297.3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75.02万元),项目收入1482.22万元。跟去年对比,收入减少1097.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收入比去年大幅下降,今年我局自去年以来实施的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因接近尾声,较去年收入减少,2017年共投入资金308.18万元,较去年减少1174.04万元。基本收入也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规范津补贴工资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比去年增加60.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去年增加1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加大,业务增多,且脱贫攻坚任务重,导致工作经费增加的原故。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75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58万元(人员经费为357.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91.08万元),项目支出308.18万元。2016年全局财政拨款支出共为185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5万元(人员经费为297.3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75.02万元),项目支出1482.22万元。跟去年对比,支出减少1097.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比去年大幅下降,今年我局自去年以来实施的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因接近尾声,较去年支出减少,2017年共投入资金308.18万元,较去年减少1174.04万元。基本支出也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规范津补贴工资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比去年增加60.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去年增加1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加大,业务增多,且脱贫攻坚任务重,导致工作经费增加的原故。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8.58万元(人员经费为357.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91.08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372.35万元(人员经费为297.3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75.02万元),基本支出也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规范津补贴工资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比去年增加60.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去年增加1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加大,业务增多,且脱贫攻坚任务重,导致工作经费增加的原故。

2017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35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为9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18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1482.22万元。跟去年对比,支出减少1097.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比去年大幅下降,今年我局自去年以来实施的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因接近尾声,较去年支出减少,2017年共投入资金308.18万元,较去年减少1174.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基本支出448.58万元(人员经费为357.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91.08万元),项目支出308.18万元。2016年全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为185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5万元(人员经费为297.3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75.02万元),项目支出1482.22万元。跟去年对比,支出减少1097.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比去年大幅下降,今年我局自去年以来实施的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因接近尾声,较去年支出减少,2017年共投入资金308.18万元,较去年减少1174.04万元。基本支出也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规范津补贴工资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比去年增加60.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去年增加1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加大,业务增多,且脱贫攻坚任务重,导致工作经费增加的原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00%其中基本支出448.58万元(人员经费为357.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91.08万元),占总支出的59.27%,项目支出308.18万元,占总支出的40.7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预算的7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完成预算的3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7万元,完成预算的37.5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厉行节约,精简会议、接待活动,严格控制相关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46万元,下降3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0万元,减少7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3万元,增长13.7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总数减少,导致运维费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原因为:随着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要,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量逐年加大,且国家级环保督察、省州市人大、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等各项检查较多,加之芒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做得好,成为全省的亮点,各州县来学习考察较多。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3万元,占50.18%;公务接待费支出6.77万元,占49.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保执法、污染物减排、农村环境治理等环保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级环保督察、州市人大、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各项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8万元,2016年为75.02万元,比去年增加16.0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加大,业务增多,且脱贫攻坚任务重,导致工作经费增加的原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环保执法工作中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交通费、邮电费、劳务费及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芒市环保局资产总额162.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65万元,固定资产86.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61231日,芒市环保局资产总额197.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97.1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101.0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5.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6.95

75.65

32.31

63.7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61万元,其中:货物6.11万元,工程34万元,服务74.5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126.0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6701111

 [附件: 芒市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芒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2017年“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附件: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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