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潞西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德机编〔2007〕62号)、《关于芒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增加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批复》(德机编〔2011〕20号)和《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中共芒市工业园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芒机编〔2013〕10号)精神,芒市工业园为副处级机构,人员编制共17个,核定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下设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科、建设国土科、招商科、政策法规科,内设机构正职为副科级。2015年芒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有17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配备副处级领导1名(党工委书记、主任)、正科级领导2名(其中:党工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6名。
一、芒工业园管委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关于工业园区各项工作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工业园区工作。
2、编制园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制定园区各项具体管理办法、优惠政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规划、建设、管理园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5、按市级经济管理职权和程序审批园区内的投资项目,需上报审批和核准备案的由管委会按程序报批。
6、负责园区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工作。
7、负责园区内市属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兴办和管理园区的社会公益等事业。
8、负责对园区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园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9、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园区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园区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各类调研报告、规范性文件起草、收发、报送等文秘工作;负责人事、党建、组织、宣传、普法、精神文明、档案、保密、党风廉政建设、新农村、四群、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党务、政务公开及园区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国土建设科
负责园区规划、土地、城建、环保、市政、公用设施等工作,负责园区建设项目选址初审工作,根据授权审批园区内的修建性详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方案的制定、工程招标的初审、施工管理、施工报件;协助办理“两证一书”;负责园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开发管理工作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出租、抵押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统筹管理工业区园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管委会机关财务工作,组织好各项财政收入,建立财政收支预算制度;负责上级拨给的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负责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综合科
负责园区企业服务、安全生产、企业运行协调、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园区规划内的项目征地拆迁、涉农信访处置及园区周边农村、农业、农民协调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招商科
负责制定工业园区招商计划和招商政策;负责与招商局及各相关部门做好沟通与对接,负责客商接待、投资咨询和招商宣传;负责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梳理、跟踪和项目评估、洽谈引进、落地建设过程相关服务;负责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园区招商资料及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
负责统计分析、项目申报等工作,梳理园区相关优惠政政策及措施,协调市执法部门在园区开展执法等活动;负责园区的依法行政及法治宣传等工作,做好全委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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