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516    作者: 日期:2016/1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公安部《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公传发〔2016702号)和省、州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单位紧盯消防工作薄弱环节,先后开展了夏季消防检查等专项行动,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了火灾形势平稳。当前,我市逐步进入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集中,人流物流剧增,各类单位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火灾风险增高,突出表现在火灾防控体系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弱、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监管薄弱等方面,尤其是农村房屋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竹木结构等耐火等级较低,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私拉乱接电线现象突出,加之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数量与日俱增,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群体不断增加,致使农村火灾风险等级不断攀升,全市尚有2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没有整改完毕,加之随着中缅油气管线的全面投入使用,火灾防控压力很大,对此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单位务必要保持高度警觉。以上这些问题和隐患,充分体现了现阶段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基础性、根本性、关键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全市火灾防控工作仍然十分脆弱,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我市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火灾防控现实斗争和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两手抓,及时部署,积极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消防措施,确保全市的消防安全,坚决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切实落实属地消防责任。我市要按照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城乡消防设施建设,快补消防装备、市政消火栓,着力解决消防力量欠账,力争不欠新账。要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整治城市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城市病,确保城市发展和运行安全。对已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消除;对新排查发现的,要进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综合施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强化消防管理措施,防止养患成灾。要大力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单位消防自我管理水平。要明确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加强消防培训,落实网格化消防检查、巡查等制度,强化基层消防管理。要落实经费补助,大力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及重点单位、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扩大消防力量覆盖面,着力提高基层消防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研判,针对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等单位场所,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特别要重拳整治人员住宿场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合用、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问题,要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对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传统村落不规范的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完善电气设备,规范用电行为,加强电气线路检测维护和管理。邀请专家开展消防专业检查检测、消防宣传培训等,切实提升消防综合监管和服务保障水平。

三、切实落实部门消防责任。市直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及时分析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及时部署开展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建立行业消防安全标准,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工作职能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要深入开展所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摸清单位底数,制定达标计划,抓好示范试点,以点带面,提高行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要加强所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使各单位至少有12名懂消防安全管理的明白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和彩钢板临时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文化、文物部门要组织开展古文物建筑、传统村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各类医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组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商、质监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有关部门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掌控工作;旅游部门要组织旅游景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平安消防社区创建活动,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使每个社区、居民楼院明确消防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形成战斗力。

四、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消防主力军作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和参谋助手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消防工作对策建议,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单位开展消防工作。要严格执法,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消防违法案件办理,从严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夜查行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加强执勤训练,深化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村)、单位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检查指导,完善联勤联训联动机制,提高其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做到灭早、灭小、灭了。公安派出所也要积极履行消防职责,充分发挥保一方平安的作用。

五、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市级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建立消防工作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促进消防责任落实。市政府将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导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专项督查,通报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火灾情况。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或连续发生2起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乡镇政府领导,将按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行政和刑事责任。

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请于每月24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黄翔,联系方式:158944151662121201,邮箱:2933832690@qq.com

 

 

芒市人民政府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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