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和管理成效
(一)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芒市已发现的矿种22种。具有开采价值的有能源矿产(地热);有色金属(铜、铅、锌、钨);贵金属(金);非金属矿产(石灰岩、白云岩、砂岩、页岩、大理岩)。目前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为:铁23.5万吨、铜3746吨、铅20155.86吨、锌26370.53吨、伴生银金属36.62吨、伴生镉金属386.23吨、镍金属31569吨、金属14657.03千克、钨矿(三氧化钨)12899吨、脉石英岩(硅矿)753.34万吨、水泥用灰岩矿石2582.84万吨、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石367万吨。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采矿权现状。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共登记33座,煤矿1座、镍矿1座,金矿2座、铅锌矿1座、铜矿2座、硅矿6座、制灰用石灰岩1座、水泥用灰岩2座、建筑石料用灰岩6座、建筑用白云岩2座、砖瓦用页岩1座、饰面用大理岩2座,地热5座、矿泉水1座。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15座、过期18座,有效期内生产矿山7座、开展基础建设5座、开展边坡治理1座、开展开采前准备1座、停产1座。过期18座矿权,资源枯竭已报上级注销3座、涉及保护区无法办理延续2座、需重新开展地质勘查办理延续2座、需完善报告申请延续的8座、已报州局办理的2座、拟开展修复治理退出1座。
截至2025年12月生产中6家砂石矿山总销售金额5784.2512万元,税收以税务部门数据为主。
探矿权现状。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共设有探矿权27个,贵金属17个、铜矿2个、铁矿2个、饰面用石材1个、铅矿5个。27个探矿权历年投入勘探资金约40667.34万元。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一)地质灾害基本概况
芒市全市在册隐患点共169个,其中滑坡149个、崩塌3个、泥石流16个、地面塌陷1个。
(二)近期防治工作开展成效
近年来,芒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群测群防、预警预报、综合治理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西山乡弄丙村山体滑坡、2025年中山乡木城坡村李子坪小组三道水沟泥石流两起灾害实现零伤亡避险,相关经验做法被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列为典型案例推广。
建强群防队伍,压实防控责任。严格审核聘用317名身体素质、专业素质过硬且责任心强的地质灾害监测员,明确市、乡、村各级群测群防体系工作任务,层层压实防控责任。同步更新全市所有隐患点应急预案,精准明确撤离路线、安置点等关键信息,确保防灾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处置有序。
深化排查整治,强化部门联动。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工作,同时加强与交通、应急、文旅、教育、水利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重点领域联合排查,实现隐患排查无死角、全覆盖,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推进工程治理,消除灾害隐患。“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工程治理资金3560.91万元,实施17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14处滑坡、3处泥石流隐患进行有效治理,成功保护3559人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潜在经济损失1.82亿元。
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防灾能力多渠道。累计开展地质灾害培训和应急演练65次,对监测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群测群防基本知识和避险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群众识灾、辨灾、避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落实“1262”工作要求,与气象部门密切对接,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督促乡镇国土所和局机关干部职工24小时开机,在全市地质灾害交流群、群测群防交流群实行每日巡排查表上报制度,实时掌握隐患点动态。汛期未出现灾情、险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处置响应迅速。
强化科技赋能,完善监测体系。目前已在112个地灾隐患点安装512台地灾监测仪器,建成“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网络,组建317名监测员+627名巡查员的专职防控队伍,对140个隐患点实现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实时预警,科技防灾能力显著提升。
三、土地收储盘活工作情况
(一)土地收储现状
目前,全市已收土地约2000亩,涉及13宗土地。
(二)存在问题
由于土地市场不景气,部分土地未征收,地块位置偏僻等原因,已收储的土地难以供应,难以盘活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闲置存量土地盘活,积极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多方筹措资金,收回收购闲置土地。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与投资促进局沟通协调,对条件成熟的地块,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胞波路115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