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芒市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议、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增强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组织60余人次旁听庭审3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要求,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定期清理。
(三)严格执法监管,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人防+技防”动态监测,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49宗,拆除复垦违法占用耕地27.15亩,拆除(没收)违法建筑8.2万平方米,收缴罚没款94.29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7起。
(四)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落实新增违法占耕“零报告”机制,整治问题7宗,恢复耕地6.26亩;实施补充耕地项目4个,新增耕地568亩。
(五)优化矿产资源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公告注销过期矿权58个,探明新增矿产地3处,其中建筑白云岩矿查明储量7654万吨。全面完成矿权联勘联审,信息公示率100%。
(六)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并完成数据入库。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单元编制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实现应编尽编。严格实施规划许可管理,全年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8份,确保了各类建设活动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七)保障发展要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4宗323.532亩,出让收入6673.34万元。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25.53亩、闲置土地52.2亩。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2个,盘活闲置土地356.55亩。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年办结登记11.8万余件,网办率100%,平均办理时限0.39天。创新“带押过户”“跨省通办”等服务举措。
(九)筑牢地质灾害防治防线。建成“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网络,健全“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成功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实施治理工程17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4·22”“6·25”“12·4”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11次,发放资料1.7万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信息90余条。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芒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普法宣传针对性、感染力不足,形式较为单一,精准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实务经验的人才相对缺乏,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个别人员对业务法律风险预判不足,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强,执法难、诉求处理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部署,定期研究重大问题,推动责任落实。
(二)带头学法用法,组织法治学习,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营造依法办事氛围。
(三)规范决策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源头风险防控。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专题培训,落实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学习,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打造高素质自然资源队伍。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三)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护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
(六)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推动“柔性执法”“非现场监管”等措施落地。
五、特色亮点工作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耕地保护量质并举,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54.41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43.125万亩以上。
(二)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增效,全年办结登记21694件,网办率100%,创新推行“带押过户”“跨省通办”等服务,成功化解“登记难”小区1个。
(三)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完成169处隐患点汛前排查,实施治理工程7个,安装监测设备512台(套),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2场,连续实现“零伤亡”。
芒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胞波路115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