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芒市江东乡卫生院申请办理该卫生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经调查,该地块位于芒市江东乡河头村民委员会。面积为5496.64平方米,四至界线:东至本宗加固坎及本宗围墙外墙皮止,接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南至本宗围墙外墙皮止,接芒市江东乡河头村民委员会河头村村民小组七组;西至本宗围墙外墙皮止,接芒市江东乡河头村民委员会河头村村民小组七组;北至本宗围墙外墙皮止,邻街道。该地块由芒市江东乡卫生院使用至今。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我局拟
确定该宗土地使用权人为芒市江东乡卫生院,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96.64㎡,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诉,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报请芒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特此公告。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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