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1 月 1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芒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692-299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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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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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芒市勐焕路39-18号 |
将陈应昌、李志英位于芒市勐焕路39-18号的房屋产权比例100%,更正为德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潞西县信用联社)占产权比例40.91%。 |
房产证号:房权证芒房字第20161846号和第20161846-1号 |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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