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我局于2025年8月6日下午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德宏芒市嘉沣城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景御府)》听证会,经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形成《德宏芒市嘉沣城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景御府)》听证报告,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德宏芒市嘉沣城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景御府)》的听证报告]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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