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孙熙博、宋琰琳)

浏览量:568    作者: 日期:2025/7/8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2021)芒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603

孙熙博、宋琰琳

不动产证明

533103101201GB00127F00190006

芒市金孔雀大街2号(和泰壹家G3-1-301号)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