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1月29日起州级登记管理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3个月提醒公告

浏览量:1750    作者: 日期:2024/12/16

现将20241129日起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管理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采矿权名单提醒公告如下,请采矿权人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为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应采矿权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