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钏金龙、钏志华

浏览量:558    作者: 日期:2024/12/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59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芒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692-2991728 。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金木讲、金老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芒市遮放农场江畔社区三组

国用( )第 号、潞西市房产所有证NO.0006062

钏金龙、钏志华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