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陈西

浏览量:578    作者: 日期:2024/11/1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49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芒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692-2991728 。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陈楷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芒市仙池路34-87号(州师范住宅区)

德国用(2010)第 1967号、潞西市房产所有证NO.0009686

陈西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