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杨强本

浏览量:576    作者: 日期:2024/10/3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杨强本 因保管不善,将 土地证:芒国用(2014)字第0000612号、房权证:芒房字第20141788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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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