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芒市2024-33号等1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

浏览量:2643    作者: 日期:2024/7/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计划以拍卖出让方式供应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芒市2024—33地位于风平镇法帕村民委员会崃门村民小组面积0.0880公顷(1.319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芒市2024—34地位于人保路延长线南侧面积0.7097公顷(10.64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旅馆用地)3芒市2024—35地位于芒市江东乡,面积0.8970公顷(13.455亩),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4芒市2024—37位于金孔雀大街北侧面积0.0539公顷(0.808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5芒市2024—38位于金孔雀大街北侧面积0.0544公顷(0.816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6芒市2024—39地位于金孔雀大街北侧面积0.2772公顷(4.157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住比:3:7);7芒市2024—40地位于芒市帕底工业园区强园路南侧,面积4.4645公顷(66.967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8芒市LX2024—168位于目瑙纵歌路北侧地块面积0.0118公顷(0.177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我局计划以划拨出让方式供应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芒市2024—42地位于芒市帕底工业园区强园路南侧,面积5.5705公顷(83.558亩)土地用途为消防用地2芒市2024—17地位于环城西路南侧河道,面积0.3186公顷(4.779亩)土地用途为河流水面用地3芒市2024—18地位于环城西路南侧防护绿地,面积0.2395公顷(3.591亩)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用地;4芒市2024—19地位于二环西路南侧公园绿地,面积0.4712公顷(7.069亩)土地用途公园与绿地用地;5芒市2024—20地位于二环西路南侧河道,面积0.1349公顷(2.023亩)土地用途为河流水面用地6芒市2024—21地位于金孔雀大街西侧河道,面积0.3312公顷(4.968亩)土地用途为河流水面用地7芒市2024—22地位于人保路延长线北侧,面积0.1767公顷(2.650亩)土地用途为河流水面用地8芒市2024—23地位于人保路延长线南侧,面积0.0357公顷(0.535亩)土地用途为河流水面用地9芒市2024—27地位于金塔大街东侧,面积0.4827公顷(7.241亩)土地用途为河流水面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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