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林功富(宁功富) 因保管不善,将 土地证:国用()字第 号,房产证:潞西县房产所有证NO.008945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人: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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