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

浏览量:742    作者: 日期:2024/6/7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 因保管不善,将潞国用(2000)字第025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声明。

 

 

声明人: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