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黄萍

浏览量:735    作者: 日期:2024/6/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黄萍 因保管不善,将 芒国用(2014)字第0000795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黄萍

 

声明人: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