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建飞)

浏览量:1099    作者: 日期:2024/2/8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2018)芒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918

刘建飞

抵押证明

533103107004GB00098F00020109

芒市团结大街225-129A-6-2-1002号(芒市泛亚壹城62单元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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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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