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宁广强

浏览量:1120    作者: 日期:2023/12/1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宁广强 因保管不善,将 房产证号NO.0090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宁广强

 

声明人: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