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四安)

浏览量:1166    作者: 日期:2023/12/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2018)芒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481

刘四安

不动产登记证明

533103101203GB00021F00290002

芒市斑色路102号(松林雅居78B1单元1301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四安)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