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赵仁菊)

浏览量:1108    作者: 日期:2023/11/20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潞国用(2010)字第0001755

赵仁菊

 

土地证

芒市街坡村遮安路口

 

 

 IMG_000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