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芒市产业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节能评价报告的询价函

浏览量:2133    作者: 日期:2023/11/13

各技术服务单位: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等12厅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32号)及州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实施工业项目“标准地”全流程管理、范本式操作,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一、技术服务事项

为确保芒市产业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顺利推进,现请你公司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等12厅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32号)及州相关要求,对芒市产业园区开展节能评价进行报价。

二、报名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的服务单位,可向芒市自然资源局报名: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较好类似的业绩;四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是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技术服务单位,可在2023年11月19日17点前到芒市自然资源局当面提交书面报名材料1套,联系人:邵维英,联系电话:18288181806.   

四、选择方式

本次遴选最终以我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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