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芒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保持同权、同价、同责,促进乡镇集体建设用地顺利入市交易。根据相关要求,目前已完成《芒市(芒市镇、勐焕街道、轩岗乡、勐戞镇、芒海镇、三台山乡、五岔路乡、江东乡、中山乡、西山乡)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及工作报告》(以下称《芒市镇等10个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报告》),根据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按照市政府授权,我局决定举行《芒市镇等10个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报告》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芒市镇等10个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报告》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 15-20 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芒市镇等10个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报告》有关或者关注该事项的公民,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法律工作者由相关部门推荐。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名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者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截至2023年5月30日,可以报名,报名方式可直接到市自然资源局报名,也可采用信函、传真报名。报名信函寄至芒市胞波路115号芒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8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2120366。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将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芒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同时电话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市自然资源局 杨兴杰(芒市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股股长) 18087893586
市自然资源局 邵维英(芒市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股副股长) 18288181806
附件:
《芒市镇等10个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报告》听证会报名表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芒市镇等10个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报告》
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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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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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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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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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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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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