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张利

浏览量:1018    作者: 日期:2023/4/10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张利 因保管不善,将 土地证:潞国用(2010)字第000334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张利

声明人: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0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