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对政协芒市四届一次会议第0246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1964    作者: 日期:2022/12/6


尊敬的马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芒市移民搬迁点房产证以及不动产权证办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十二五”时期以来,全市各山区乡镇村民因受自然灾害影响和生存环境条件恶劣等因素,陆续搬迁至芒市、风平、轩岗等坝区乡镇,少部分前期搬迁点按照原农村宅基地相关规定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多数搬迁点至今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严重影响了搬迁村民的教育、贷款及日常生活。

2016年以来,为解决搬迁安置点用地手续,根据《芒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我局按照国家、省、州、市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相关要求,采取增减挂钩方式保障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713611亩的用地。2020年启动了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对已列入芒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增减挂落实占补平衡方式完善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已完成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按照上级要求正在搭建不动产权籍监管平台及电子证照系统,逐步办理不动产权证。未列入芒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需完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于目前芒市无占补平衡指标,暂时难以上报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下一步,为加快办理搬迁点群众不动产权证,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还请您和涉及搬迁村民小组对搬迁点情况进行梳理,包括搬迁户名册、搬迁时间、原住房已拆除和复垦名册、搭车搬迁户名册、用地情况等。待梳理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村民小组向村委会、乡镇政府逐级申请,再由乡镇政府请示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完善相关搬迁用地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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