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芒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使用,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集体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根据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按照市政府授权,我局决定举行《芒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芒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 15-20 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芒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或者关注该事项的公民,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法律工作者、村两委的代表。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名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者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截至2022年10月18日,可以报名,报名方式可直接到市自然资源局报名,也可采用信函、传真报名。报名信函寄至芒市胞波路115号芒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8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2120366。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将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芒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同时电话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自然资源局 杨兴杰(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股股长) 0692-2115970
市自然资源局 邵维英(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股副股长) 0692-2115970
附件:《芒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 附件]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2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胞波路115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