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杨光泽

浏览量:3049    作者: 日期:2022/9/27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杨光泽 因保管不善,将 土地证:德国用(2011)字第1757号;房产证:01138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杨光泽

声明人: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927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