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继承公示(刁施德、胡定昌、胡定红、胡定国)

浏览量:2149    作者: 日期:2022/7/13

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2-091号

 

依申请被继承人刁连珍于1998年10月18日死亡,其名下坐落于芒市新村一巷67号的房地产,土地证:潞国用(1996)字第011820号、房产证:潞西县房产所有证NO.000312号。由刁施德、胡定昌、胡定红、胡定国接受继承,无其他合法继承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芒市政务服务大厅D2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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