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芒市召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会,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精神,研究审查我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芒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杨恩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芒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涉及广大老百姓根本利益,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修正),本次标准制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芒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氛围,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征收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减少因征地拆迁而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安全感。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照新旧补偿标准以及相邻区域之间补偿标准,认真审查初步成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技术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并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调整完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初步成果。同时要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和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芒市镇、风平镇、遮放镇、轩岗乡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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