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潞西市公安局东山边防派出所

浏览量:2448    作者: 日期:2022/5/1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潞西市公安局东山边防派出所 因保管不善,将 土地证:潞国用(1999)字第18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人: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511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