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王晓权)

浏览量:3541    作者: 日期:2021/8/6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注销以下《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N0.0009715

王晓权

 

 

芒市建国路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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