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鲁家福 鲁静雯)

浏览量:5307    作者: 日期:2021/5/7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注销以下《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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