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法律素质,2020年9月21日上午,芒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股联合芒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到芒市镇大湾村委会下发《不起诉宣告》,并进行普法宣传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由芒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张庆华、闵子荣对多岩所、杨荣钦下发《不起诉宣告》,并对其履行拆除修建的鱼塘(虾塘)及附属设施,恢复原种植条件(达到水田耕种条件)处罚决定的行为表示认可。

二是由芒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股工作人员杨朝富、王常有向大湾村委会工作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分发相关宣传标语、手册、横幅、海报等,建议大湾村委会工作人员张贴标语、横幅,并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海报,普及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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