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号)有关要求,芒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云南总队组织有关专家对德宏州三象通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户育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芒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1:德宏州三象通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户育石场恢复与复垦方案公示稿]
[附件2:德宏州三象通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户育石场恢复与复垦方案公示稿]
联系人:黄国富,联系电话:0692-2104212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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