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芒市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听证会的公告

浏览量:3688    作者: 日期:2020/4/8

《芒市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在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和规范土地利用行为、保护耕地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统筹、管控作用。规划实施期间,随着芒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变化,重大项目用地结构和布局发生了变化,规划与实施存在偏差,导致站前小镇、传染病医院、芒市中和加油站项目、德宏宏臻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混凝土搅拌站、工业园区、芒市万禾农产品国际物流园项目、江枫石斛精深加工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国药控股)、住建道路、华江四期、东郊公园、工业园区道路、法帕温泉等建设项目无法落地实施。为使芒市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保持规划的现势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对芒市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进行第二次修改。

为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顺利上报审批,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的相关要求,芒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芒市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以下简称《方案》)。 

本次规划修改,风平镇需要布局建设用地指标69.5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指标61.6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7.9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51.83公顷。风平镇可调出本乡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1.9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指标43.9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指标7.9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36.74公顷,拟建项目的用地指标需求难以在本乡内部得到平衡。因此,调出芒市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99公顷(均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5.09公顷调整至风平镇使用;调出中山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73公顷(均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0.00公顷调整至风平镇使用。规划修改地块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我局决定举行《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拟上报批复的《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0年4月22日14:30时在芒市自然资源局3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员

市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风平镇人民政府、芒市镇人民政府、中山乡人民政府出席听证会,也诚邀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无正常理由不准时参会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8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