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登记公告
根据原冷冻厂职工陈炳武的申请,我局拟对该户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登记,地块位于芒市仙池路38-5号,现实测土地面积198.47平方米,原房改土地证载证面积118.37平方米,新增面积 79.6平方米,地上的建筑物为原始冷冻厂修建,至今未拆除重建过。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原为畜产品开发公司所有属国有划拨,2009年市畜产品开发公司因改制,潞西市人民政府以潞政复〔2009〕120号,同意将市畜产品开发公司改制后的部分剩余土地整体处理给职工,土地面积以实地踏勘测量为准。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新增土地确权审核结果予以公告:
东至:本宗地J5至J16连线止接通道;
南至:本宗地J6至J8连线与市农业局隔墙中心线为界;
西至:本宗地J8至J3连线止;
北至:本宗地J3至J5与袁加强隔墙中心线为界。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地址:芒市胞波路115号确权登记与测绘信息管理股,电话:18087893589)申请复核。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按上述审核结果确权登记至陈炳武名下。
特此公告
芒市自然资源局
二O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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