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公告(李自芬)

浏览量:3760    作者: 日期:2019/8/7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补办公告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权利人

不动产

坐落

权属证书

种类

证书编号

李自芬

芒市仙池路32-55号(州民一中初中部)

房权证

20101001

土地证

国用(2010)字第1102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87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