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权处置拍卖公告
MSCQ(2019)(竞)02
经芒市人民政府批准, 受芒市财政局委托,以拍卖方式处置以下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权及商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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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土地 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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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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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一 |
芒市团结大街与河东路交汇处 |
9134.79 |
住宅用地 |
出让用地 |
1.0<容积率≤3.0 |
低层≤40%、多层≤35%、高层≤25% |
≥25%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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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二 |
芒市阔时路中段 |
9162.07 |
住宅用地 |
出让用地 |
1.0<容积率≤2.5 |
低层≤40%、多层≤35%、高层≤25% |
≥25%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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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三 |
农垦路原制药厂 |
18872.11 |
住宅用地 |
出让用地 |
1.0<容积率≤2.5 |
低层≤40%、多层≤35%、高层≤25% |
≥25%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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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一拍卖起始价3197.1765万元,竞买保证金320万元;
标的二拍卖起始价2840.2417万元,竞买保证金280万元;
标的三拍卖起始价7926.2862万元,竞买保证金800万元;
标的四,芒市政府家属区铺面共7间,土地用途: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土地类型:出让,竞买保证金每10万元,其中:
1号铺面建筑面积9.76㎡,土地分摊面积2.14㎡,拍卖起始价17.7183万元;
2号铺面建筑面积36.58㎡,土地分摊面积8.02㎡,拍卖起始价66.4073万元;
3号铺面建筑面积23.50㎡,土地分摊面积5.15㎡,拍卖起始价42.6619万元;
4号铺面建筑面积48.21㎡,土地分摊面积10.29㎡,拍卖起始价87.5204万元;
5号铺面建筑面积38.33㎡,土地分摊面积8.18㎡,拍卖起始价69.5843万元;
6号铺面建筑面积48.44㎡,土地分摊面积10.33㎡,拍卖起始价87.938万元;
7号铺面建筑面积38.1㎡,土地分摊面积8.14㎡,拍卖起始价69.1667万元;
标的五,芒市团结大街98号,房产一幢,框架结构,其中拍卖二至四层(面积761.4㎡)的五年经营权,每年12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地块的规划要求
以上标的按现状拍卖,住宅用地,投资规模每亩不得底于150万元(仅为建筑土建部分),买受人应按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芒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规划使用,到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和经营手续方能动工,详见拍卖文件。
注:以上标的物的竞价阶梯由拍卖师现场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
(一)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姓名一致,企业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证明材料、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出具无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行为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出具的无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证明材料、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出具无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行为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出具的无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证明材料、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出具无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行为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出具的无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特别说明
(一)根据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在芒市区内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擅自改变用途、不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等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须提供无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证明材料。
(二)根据国土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芒市区内凡存在不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的禁止参与竞买,须提供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出具无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行为的证明材料。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号)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竞得人报名时,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无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次国有资产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六)标的五拍卖五年经营权,租金一年一付,不收取佣金。
凡有意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请于2019年5月5日08时30分至2019年5月20日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芒市文蚌街52号拍卖公司领取拍卖文件(包含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土地的规划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料)。
拍卖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21日15时30分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二号开标室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须从竞买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汇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宏州阔时路支行
户名: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135629064871
行号:104754027043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2133786
注意:竞买人将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号后,须持保证金进账单到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认。未按时缴纳保证金或不进行确认的竞买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拍卖活动。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在《云南信息报》、《德宏团结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芒市国土资源局网、58同城网、赶集网、德宏州电视台、芒市电视台、德宏州广播电台、芒市广播电台、德宏州910等媒体上发布。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须前往芒市斑色路26号芒市财政局签订转让合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1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如不按期缴清款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国有资产使用权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成交价款须交纳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三)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四)本次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0.17%收取,拍卖成交当日交清方能取得《成交确认书》,交纳账户由拍卖公司指定。
注:最终使用建设规划按城市建设规划部门规划为准,土地使用按土地部门要求为准。
八、咨询电话
(一)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13608767686 姚先生13628865570
地址:芒市文蚌街52号
(二)芒市财政局 杨昌正18008828599
(三)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李先生 18087893582
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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