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国土资源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准字〔2018〕第 09号
芒市风平镇介桃老象头采石场:
你单位于 2018 年 03 月 05 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审查,认为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受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 变更开采规模 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2018 年 03 月 10 日至 2019 年 04月 18 日。)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持本决定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机关领取采矿许可证。
芒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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