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20275    作者: 日期:2018/2/13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国土资源局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负责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它相关专项规划;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农用地转用、征收及土地供应;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等工作;负责初审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采矿权、探矿权、年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宣传、预警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国土资源局下设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耕地保护股、土地规划股、土地征转利用股、地籍管理股、测绘管理股、地质环境股、政策法规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矿产资源管理股、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派出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国土资源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省、州、市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国土资源职责定位,创新理念,勇于担当,扎实工作,着力抓好2018年国土资源各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完成市级和11个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尽快完成《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乡镇、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报批审查工作。二是严防死守保护耕地。全面落实市、乡、村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积极申报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提质改造,抓紧完成2018年提质改造、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8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工作,为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提供补充指标。三是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盘活存量、限制增量,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充分利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四是全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省、州重大建设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积极主动服务。严格执行“一书、一会、一函”工作方式,提前介入,加快用地报批和供地速度,确保铁路、高速路、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及时落地。五是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严格执行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及矿业权出让计划管理机制和矿业权市场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计划新立采矿权登记2个。全面完成矿山转型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完成36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3个块区8个矿权的整合,严格控制矿权总数。六是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积极应对汛期各类地质灾害。扎实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总投资3500万元涉及11个乡镇1个农场5个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轩岗南朗河、芒市镇板过河、风平上东葫芦口3个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七是加快推进基础业务工作。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尽快申请州级验收。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尽快完成土地、房产、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资料移交和数据整合工作。积极探索土地、房产、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权合一”的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八是不断强化执法监察工作。认真完成每年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违法批地批矿、侵害农民权益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办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反弹势头,实现违法违规用地明显减少,国土资源市场秩序根本好转。九是加强依法行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国土建设,深入开展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七五”普法规划,做好规划期间的各项普法工作。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训教育管理,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十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继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力度,突出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强化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市各项纪律规定,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44人(参公管理26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4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6.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46.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6.4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6.48万元(本级财力1226.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2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46.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4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48万元,项目支出32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4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09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9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用于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41.98万元,其中:2200101.行政运行696.98万元,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万元,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300万元。

用于221.住房保障支出69.56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69.5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134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4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54.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61万元;项目支出325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46.48万元,比上年1544.41万元减少197.61万元,下降12.8%.总支出1346.48万元,比上年1544.41万元减少197.61万元,下降12.8%。

(一)2018年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54.91万元,比上年632.77万元增加222.14万元,增加35.1%。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5.96万元,比上年57.27万元增加98.69万元(主要是劳务及培训费),增加172.32%。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1万元,比上年减少275.76万元,减少96.3%,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四)2018年三公经费总预算27万元,比上年25万元增加2万元,增加8%。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持平;车辆运行费1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由于项目点较多,外出勘察次数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155.96万元,其中:办公费2.4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差旅费3万元,邮电费10万元,培训费60万元,劳务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1.59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芒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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