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国土资源局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
(五)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六)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部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支部(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坚持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同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的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五、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
六、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七、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以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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