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国土资源局党总支学习制度
一、党总支要站在不断强化班子和党员队伍思想建设和素质建设高度,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每年年初认真制订全年整体学习计划,年中认真组织党员学政策、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每个党员都必须积极自觉地参加各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
三、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党的基本知识,形势政策(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国内外形势等),党风廉政教育资料(文件、案例、影视资料等),典型事例(包括:英雄模范人物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及反面典型事例)等内容。
四、要有学习记录、有学习资料,支委、党支部和党员学习要有笔记,记录和笔记要定期检查。
五、学习纪律实行签到制,特殊情况要请假,不得随意缺席,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六、要开展互学、评学、考学、述学等活动,培养党员学习的自觉性。
七、党总支对各党支部的学习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包括学习记录、考勤记录、读书笔记等内容。检查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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