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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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义务人 |
不动产
坐落 |
权属证书
种类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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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德宏州分行 |
德宏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芒市经济开发区珠宝路 |
他项证 |
潞土他项(2007)第0800064号 |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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