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公告(德宏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量:4914    作者: 日期:2017/3/7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公告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特此公告。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

坐落

权属证书

种类

证书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德宏州分行

德宏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芒市经济开发区珠宝路

他项证

潞土他项(2007)第0800064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37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