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疾控
  • 单位名称:芒市疾控中心
  • 单位类别:公立
  • 单位地址:芒市勇罕街2号
  • 单位简称:市疾控
  •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 联系电话:0692-2103055

基本情况

基本概况: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7月,其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潞西县卫生防疫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技术支持的职能部门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检测评价、卫生宣传教育、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中心

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以公益性为主面向社会群体服务。开展卫生防病治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素质;加强卫生监督与监测、预防、控制、消灭急慢性传染病。 

   位置:芒市勇罕街2号(斑色路与勇罕路交叉路口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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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芒市疾控中心简介: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技术支持的职能部门和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检测评价、卫生宣传教育、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中心。成立于2003年7月,其前身为潞西县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8年,建制经历了50多年,2010年芒市更名为芒市后改称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建筑面积2736平方米,建有办公楼、检验楼、综合楼共三幢楼房。核定编制64人,现有在职职工80人,其中:正式职工64人,临时工16人,正式职工中专业技术人员60人,工勤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正高2人,副高8人,中职16人,初职34人。设1个党支部(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截止2023年7月12日,中心党支部共有正式党员34名(含驻村工作队员1名),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名。


机构科室设置:内设12个科室,分别为:行政后勤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寄生虫与地方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慢性传染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病防制科、艾滋病性病防治科、中心检验科、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健康教育科、公共卫生科、质控科

职能:

(一)党政办 (含后勤、财务)

1.协助中心领导对全中心实施行政管理,负责安排全中心的行政和党务会议,处理中心各项日常事务。

2.协助中心领导制定行政、财务、后勤、考勤等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全中心的考勤管理,检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和考勤落实情况。

3.负责中心文秘、文电处理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并及时进行立卷、归档。

4.负责中心财务业务管理工作,做好经费争取、经费预算安排和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

5.负责中心的人事、职改、工资管理,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及服务工作。

6.负责中心后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公用水电设施完好。

7.负责车辆管理,保证中心工作用车。

8.负责中心安全保卫、门卫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

9.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中心检验科

1.负责相关微生物、理化检验及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检测检验任务。

2.及时提供本实验室检测样本的检验报告。

3.参与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采样,并及时完成检测检验任务。

4.负责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健康证办理。

5.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及质量管理。

(三)急性传染病防治科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2.依照国家卫计委《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规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报告和管理。

3.全面做好传染病防治。加强传染源管理,负责除艾滋病、鼠疫、疟疾、登革热、地方病、慢性传染病、虫媒传染病外各种传染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种传染病暴发和流行时的调查和处理。

4.加强对伤寒副伤寒、甲肝、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管理。

5.加强重点疾病疫情监测及采样送检工作。

6.全面做好疫情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疫情管理质量。

7.学校传染病管理。

(四)免疫规划科

1.制定全市计划免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拟定全市免疫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接种单位组织实施,对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实施综合审评。

3.负责计划免疫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指导,按项目要求完成督导、评审、进度报告、培训等工作。

4.做好疫苗相应传染病的免疫预防及控制工作,开展AFP、麻疹、风疹、乙脑、流脑、乙肝和腮腺炎七种疾病的主动监测。

5.推行安全接种,开展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负责免疫预防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五)健康教育科

1.负责指导并参与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2.协助相关科室组织开展好卫生节日的宣传活动。

3.负责指导中小学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4.负责指导并参与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六)寄生虫与地方病防治科

1.负责制定疟疾、登革热等重点虫媒传染性疾病,以及鼠疫、地方病等疾病的业务技术实施方案,并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市疟疾、登革热等重点虫媒传染性疾病,以及鼠疫、地方病的疫情监测及疫情管理,指导并参与疫情应急处置。

3.为重要虫媒传染性疾病、鼠疫、碘缺乏病等疾病防控和诊断提供咨询服务。

4.负责全市疟疾、登革热等重点虫媒传染性疾病,以及鼠疫等疾病的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

5.负责为全市病媒防制、消杀等提供技术指导。

(七)慢性传染病防治科  

1.为制定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

2.负责拟定结核病防治工作业务技术实施方案,指导开展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工作。

3.负责全市结核病疫情监测及管理工作。

4.负责有关结核病防治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指导,按项目要求完成督导、评审、培训等工作。

5.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

(八)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1.为制定全市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

2.负责拟定全市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技术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3.负责全市性病、艾滋病疫情监测及管理工作。

4.开展性病、艾滋病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全市艾滋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的实验室初筛工作。

5.负责指导并参与性病、艾滋病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和预防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九)公共卫生科

主要负责环境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等工作,并做出相应的卫生学评价。

(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

1.负责制定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并开展技术指导。

2.负责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糖尿病健康管理。

3.负责全市居民死因登记报告与管理、居民肿瘤随访登记报告与管理、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与管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报告与管理及慢性病危险因素调查与分析。

4.负责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

(十一)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

主要负责为全市在册管理吸毒人员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帮助吸毒成瘾者恢复社会功能,减少毒品的使用,从而减少吸毒行为的发生、艾滋病的传播。

(十二)质控科

1.定期开展单位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并对各科室卫生检测检验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考核。

2.负责拟定各项卫生检测、检验技术操作规程,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引进新标准、新方法。

3.负责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单位实验室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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