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一)行政管理部门:院党办/行风办、院办公室、人事科教科、财务科、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感控科、公共卫生科、医保物价科、健康教育科、设备科、信息科、后勤科、基建办
(二)临床及保健科室
1.孕产保健部:为女性从孕前、孕期、分娩到产后的全周期提供医疗与保健服务,保障母婴安全。设孕产保健科(产前检查门诊、高危孕产妇门诊)、产科(产房、产科病房)、产后保健(产后42天检查、母乳喂养指导等)。
2.儿童保健部:关注儿童从新生儿到青少年(0-18岁)的生理、心理、社会能力的全面发展。
新生儿科(芒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注早产儿及危重症救治,开展PICC置管等特色诊疗与护理,设有门诊光疗区、新生儿门诊,提供疾病筛查、早期教育服务。
儿科:开展儿童呼吸、消化、内分泌、风湿免疫、儿童神经、皮肤等诊疗服务。
儿童保健科:开展儿童营养、儿童生长发育、心理保健、儿童早教、五官保健、预防接种与体检等专科门诊。
儿童康复科:诊疗范围:神经发育障碍:孤独症、脑瘫、发育迟缓等;遗传代谢病:脊髓性肌萎缩症、杜氏肌营养不良等;
肌肉骨骼问题:斜颈、臂丛神经损伤等;精神行为异常:多动症、学习障碍等;其他:脑损伤后遗症等。特色服务:专注力训练、幼小衔接课、脊柱侧弯训练、启智课堂(幼儿园、小学适应困难)等。
3.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部:关注非孕产期女性的全生命周期健康,包括生理、心理及常见病防治。设妇科、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中心(一站式筛查服务)、生殖健康门诊(不孕不育门诊)、计划生育门诊、青春期/更老年期门诊。特色技术:妇科微创手术。
4.口腔科:开展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儿童牙病、口腔种植、口腔正畸等诊疗服务。
5.中医科:运用中医药方法参与妇女儿童及全人群疾病的调理、康复和“治未病”。
6.内、外科:开展内科常见病和外科腹腔镜微创手术、小儿外科等诊疗服务。
7.麻醉科手术室:为各类手术、分娩镇痛提供麻醉支持与手术平台。设疼痛门诊,开展神经关节与失眠治疗;开展儿童口腔舒适化及小儿B超、放射检查镇静麻醉等。
8.乳腺保健科:开展乳腺疾病诊疗、乳腺保健、乳腺癌筛查等服务。
9.盆底康复中心:开展盆底康复治疗、腹直肌分离修复、疤痕修复等诊疗服务。
10.母婴康养中心:为产后妈妈及宝宝提供安全、专业、温馨的医疗级照护与康复服务。
11.健康管理中心/备孕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开展:个人和团体健康检查与评估、教师资格认证体检、驾驶员体检、工地及机构用人单位入职体检、幼师健康证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等业务;孕中心聚焦生命起点健康,构建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体系,涵盖婚前医学检查、孕前深度筛查、专业健康咨询与风险评估等核心项目,并提供个性化孕前指导服务。
(三)医技科室
1.检验科:提供血常规、生化、免疫、微生物、产前筛查等实验室检查。
2.超声科:开展产科超声(NT、系统排畸)、妇科超声、乳腺超声及成人腹部、心脏、甲状腺、浅表器官等超声检查。
3.放射科:开展CT、DR、口腔全景CT等检查。
4.药剂科:药品采购、供应、处方审核、临床药学服务及用药指导。
二、职能职责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妇女儿童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并承担辖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一)妇幼健康服务。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孕产保健主要包括婚前、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保健服务等;儿童保健主要包括新生儿保健、儿童生长发育、营养、心理卫生、五官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常见病诊治和中医儿童保健等;妇女保健主要包括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心理卫生、营养、乳腺保健、妇女常见病诊治、生殖保健和中医妇女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
(二)辖区业务管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承担辖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主要包括: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组织对辖区内提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监督考核等,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考核。组织开展辖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适宜保健技术开发和推广。负责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