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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法治第一课 筑牢校园安全墙 ——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北校区(芒市民族中学)法治教育活动

浏览量:1149   作者:  日期:2024/9/27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明辨是非,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预防校园暴力及欺凌现象发生,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平安校园及法治校园建设。9月12日下午,学校特别邀请了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的杨成钧律师,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精彩讲座。

讲座中,杨律师对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作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以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早期干预和矫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随后,杨律师围绕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展开讲解。让同学们对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有了初步的认识和理解。

杨律师讲解了预防校园欺凌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欺凌行为时,要勇敢地说“不”;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学会尊重他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学校应建立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机制,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家长要与学校密切配合,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及时沟通,共同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讲座最后,法治副校长李本才作总结发言。他要求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努力学习、奉献社会,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关心社会、服务人民,将个人梦想融入国家和民族伟大复兴,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通过这场法治进校园的讲座,学生们提高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了自觉自律的行为习惯,也懂得了更多的防范校园安全的知识。学校将继续举办类似的讲座和活动,为学生们提供更多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教育,创造更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持续为学生的继续成长创造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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