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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芒市职业教育中心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

浏览量:1645   作者:  日期:2023/11/21

根据《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名额分配

根据州教体局就2021-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和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我校名额有:国家奖学金7人,省级奖学金10人(每系多推1人,4选1选优一人),共17人。结合我校实际,请各系在20、21级在校学生中进行推荐,名额分配情况:

系名称

国家奖学金(人)

省级奖学金(人)

汽修系

1

3

旅游系

2

2

计算机系

2

3

艺术系

2

2

合计

7

10

请各系按照名额和相关要求抓紧落实上报。

二、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省级奖学金4000元/人

奖励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中职在校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成绩排名位于全年级前5%(含);成绩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者。学习成绩排名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5、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反日常行为规范。

三、评选程序及评选细则

(一)评选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评选程序:学生提出申请,班级推荐并经班级评审小组审核后报系评审,系评审后上报校级审核,校级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上报教育厅。

(二)评选细则

各系根据所分配的名额在各年级各专业中按照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内成绩在前5%的学生进行量化评选,取评选最优者。评选方法为:

1. 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内成绩在前5%学生基础分均为80分。

2.获奖加分:校级奖加0.5分,市级奖加1分,州级奖加1.5分,省级奖加2分,国家级奖加2.5分。同一级别不同等次逐级按50%递减。

3.班干、团干、学生会干部加分:班级主要干部和团干加1分,班级小组长、宿舍长加0.5分,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加1.5分,社团负责人、学生会普通成员加1分。

4.担任多重职务的累计加分,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四类人员(建档立卡、残疾、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优先,其次以有获较高级奖项者优先,再次以有担任学生会工作者优先。

四、材料报送

1、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州市以州市教育体育局出具正式红头文件,省直属学校由学校出具正式红头文件。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签名处必须手写、不得涂改、签字盖章,纸质一份);

3、《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一份)。

4、成绩排名未进5%但达到前30%(含)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无学籍者不得参评。

2、推荐人员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名额。

3、审批表“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意见”与“学校意见”日期逻辑关系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

4、成绩考核20212022学年成绩。

5、在校期间必修课成绩无补考、重修科目。

6、成绩排名未进5%,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其“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证明材料需经认真审查后再盖章。

六、填表要求

1.申请审批表严格按填表说明及字数要求填写。

2.材料上交时间: 9月30日以前。

 

 

20229月21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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